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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的通知-凯时尊龙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按照中国五矿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自7月下旬开始,在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成立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刘则平
副组长:宁和球、黄钦贵
成 员:李 飞、杨兴川、刘 韧、李 巍、陈怀忠、吴建国、张卫兵、刘 劲、杨志威
领导小组在中国五矿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国五矿集团督导组和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集团公司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事宜,向中国五矿集团督导组和中国五矿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2)领导开展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国五矿集团党组要求,推进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活动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4)强化工作监督,建立并派遣督导组全程督导各直属单位活动情况,指导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5)做好中国五矿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国五矿集团督导组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公室”)
(一)活动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黄钦贵(兼)
副主任:钟 勇、谢世锐
成 员:欧浪坚、向 宁、李继良、彭胤文、张 强、程军红、崔栋彧
活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提出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体实施方案,并落实活动各项内容安排。
(2)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3)做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和调研指导相关单位的服务工作。
(4)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5)协助做好领导小组派出集团公司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6)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7)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并对有关活动整体情况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
(8)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9)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活动办公室组成机构
1.综合组
组 长:钟 勇(兼)
成 员:向 宁、彭胤文、张 强、崔栋彧、杨 信、尹逢春、彭 勇、万 青、黄 丹、邓少华
综合组是活动办公室的组成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活动整体安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启动大会、总结大会领导讲话和其他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3)负责相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与筹划工作。
(4)负责活动各种通知和工作性文件的起草。
(5)负责集团公司领导调研指导联系的服务。
(6) 负责与上下级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
(7)负责活动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印制和分发。
2.组宣组
组 长:谢世锐(兼)
成 员:欧浪坚、李继良、程军红、李 可、周艾菲、汤 婷、李小海
组宣组是活动办公室的组成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征求与整理。
(2)负责两级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的拟订。
(3)负责两级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情况上报,整改报告的起草和民主生活会阶段的总结。
(4)负责编辑和上报、下发活动简报。
(5)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做好新闻报道和日常报道,以及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录音及摄影摄像工作。
(三)活动办公室日常机构
活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办公室联络人:彭胤文、彭 勇、李 可
三、成立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共四个)
(一)第一督导组(一公司、矿业公司、辽宁公司、五分公司)
组 长:黄钦贵
副组长:钟 勇
成 员:李 可、万 青
(二)第二督导组(二公司、铝业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资事业部)
组 长:李 飞
副组长: 彭胤文
成 员:汤 婷、黄 丹
(三)第三督导组(三分公司、安装分公司、矿山分公司、国际事业部)
组 长:李 巍
副组长:谢世锐
成 员:程军红、彭 勇
(四)第四督导组(嘉盛地产、房建分公司、五矿桂阳公司)
组 长:张卫兵
副组长:欧浪坚
成 员:杨 信、周艾菲
督导组在集团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中国五矿集团党组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指示精神,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研究所督导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宜,向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2)指导所督导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中国五矿集团党组和集团公司党委要求,推进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3)及时掌握所督导单位活动情况,明确指出不足,研究解决问题,总结上报经验。
(4)做好集团公司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征求群众意见的相关具体工作。
(5)做好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工作。
以上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并处理日常工作。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党委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