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保证公司后续资金需求,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启动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现进行主承销商选聘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承销商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债券承销及固定收益业务没有处于被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 4、2014年至今,公司及其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涉嫌违法活动正在被有关监管机构进行调查的情形; 5、需为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且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5年和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均属于a类及以上; 6、2015年和2016年至今,证监会监管体系下的公司债项目年度承销数量和额度业绩排名前列; 7、投标方持有“证券”、“银行”、“保险”、“基金”、“期货”、“信托”、“租赁”等牌照的情况说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主承销商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发行方案建议:对本次公司债发行规模、期限结构、预计发行利率、关键条款等方案内容提出建议,并提出工作日程安排; 2、文件准备:统筹中介机构完成申报文件的制作及准备,发表核查意见,按照监管要求提交本次项目相关文件及材料; 3、监管沟通:负责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配合监管机构审核,组织回复监管机构反馈意见; 4、发行:根据市场情况建议发行窗口、确定利率区间、明确承销方式,进行簿记建档发行;提供债券存续期内的付息兑付和持续信息披露等服务。
三、比选方案内容 1、承销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安排); 2、承销机构业绩,包括公司债整体承销排名以及湖南地区承销情况等; 3、承销费率; 4、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履历及业绩; 5、其他独有优势。
四、其他投标文件 除比选方案外,其他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证明投标人具备在债券市场独立承销债券的业务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2015年和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证明材料。 以上附件均需要加盖公章。
五、投标须知 1、招标单位将根据各投标人递交的参选文件按照“综合考虑服务、业绩及价格,择优选定”的原则选定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2、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3、请于2016年7月27日18:00前回复参选文件,纸质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请投标人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简益香 联系电话:0731-85170785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